余姚刑事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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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他人能取保吗?取保候审适用情形有哪些?

2021-07-15余姚刑事辩护律师

 韩杰栋,余姚市取保候审律师,现执业于浙江阳明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故意伤害他人能取保吗?

一、故意伤害他人能取保吗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根据司法机关已经查明的涉嫌犯罪事实,尽管可以认定其所犯罪行比较严重,且根据其对应的刑法条款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是,如果对其适用取保候审也不会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申请取保候审一般都能获得批准。

虽然实施了故意伤害他人的行为,但是犯罪是因为一时冲动,犯罪后有主动投案、悔罪态度良好,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等行为的,一般都会认定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二、故意伤害罪判缓刑的条件

1、犯故意伤害罪,法定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被告人积极赔偿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经济损失的,可以适用缓刑。

2、犯故意伤害罪,法定刑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宣告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适用缓刑:

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

被害人有明显过错或者对矛盾激化负有直接的;

被告人积极赔偿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

其他可以适用缓刑的情形。

若行为人涉嫌构成了故意伤害罪的话,此时可以委托律师来帮助自己办理取保候审。当然,还是要在满足了法律对取保候审规定的情况下,才会获得取保的批准。因此,上文中的那个问题“故意伤害他人能取保吗”,答案就是肯定的。不过各位需要注意,此时要满足怎样的取保条件。

取保候审适用情形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五十二条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

第六十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第六十七条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与本案无牵连;

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第六十八条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

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被保证人有违反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及时报告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

第六十九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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